在当今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生态权益交易作为一种创新的市场机制,正逐渐成为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不仅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财产性收入,还激发了乡村经济的活力。
本文将深入探讨生态权益交易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机结合,通过具体案例展示这一组合拳如何推动林业的高质量发展,激发乡村全面振兴活力,并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0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概述
概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指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明晰山林权属,落实经营主体,放活林业经营,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重新确定集体林地的生产关系,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管理体制。这一改革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由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其核心在于通过明确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
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次重大实践。这一改革旨在明确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将林地的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农民,从而激发农民造林、护林、育林的积极性。这不仅有利于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增收渠道。
02 生态权益交易的作用
1、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生态权益交易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经济激励。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民作为林地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有责任也有动力去保护和修复林地生态环境。通过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等方式,农民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态权益。这些权益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为农民带来经济收益,从而形成一种正向的激励机制,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2、推动林业经济多元化发展
生态权益交易为林业经济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农民可以通过参与生态权益交易,将自己的环保努力转化为实际的经济回报。这不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也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例如,农民可以通过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将自己的林地资源转化为更多的经济收益。
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生态权益交易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生态权益交易市场中,那些能够提供更多生态服务的林地和林木将获得更高的价值认可。这促使农民更加注重林地的长期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避免过度开发和资源浪费。同时,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生态权益可以流向那些更需要、更能够发挥其价值的领域和地区,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4、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生态权益交易还有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不同地区之间的林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存在差异。通过生态权益交易,那些拥有丰富生态资源的地区可以将自己的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这也为那些生态环境相对较差的地区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机会,推动他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5、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生态权益交易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参与生态权益交易,农民和公众可以更加直观地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生态权益交易市场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性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信任度和参与度。
生态权益交易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推动了林业经济多元化发展、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还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未来,随着生态权益交易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其将在林业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0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生态权益交易的协同作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生态权益交易的协同作用确实对林业发展、乡村振兴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1)产权明晰激发保护热情: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确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赋予了农民更加稳定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热情。
• 农民在拥有明确产权的情况下,更愿意投入时间和资源来改善林地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质量。
(2)生态权益交易实现经济收益:
• 生态权益交易为农民提供了将环保努力转化为经济收益的途径。通过参与生态补偿、碳汇交易等项目,农民可以获得额外的经济回报。
• 这种经济激励进一步促进了农民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3)双重激励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权益交易的双重激励下,林业资源得到了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 农民在追求经济收益的同时,也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从而推动了林业的高质量发展。
2、激发乡村全面振兴活力
(1)增加农民收入来源:
• 通过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权益交易,农民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收益和发展机会。
• 这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也为乡村经济的多元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2)促进产业链发展:
• 林业产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如木材加工、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
• 这些产业链的延伸和拓展为乡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乡村的全面振兴。
(3)激发创业精神和创新活力: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权益交易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创新空间。
• 农民在追求经济收益的过程中,不断尝试新的经营方式和创新技术,推动了乡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3、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1)市场机制引导生态保护: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权益交易都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 这些改革措施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和激励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
(2)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发展: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权益交易的协同作用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林业的高质量发展。
• 这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示范效应。
(3)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权益交易,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 这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生态权益交易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协同作用。这一组合拳的打出不仅推动了林业的高质量发展、激发了乡村全面振兴活力,还深化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提供了有力支撑。
04 案例分析
福建省三明市林权改革和碳汇交易
背景:
福建省三明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达78.73%,集体林占比高。为发挥森林资源优势,三明市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探索实践了林票、林业碳汇等价值实现路径。
改革措施:
• 集体林权承包经营:三明市完成了集体林权承包经营,并推动林权发证及配套改革,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和合法权益。
• 林权“三权分置”改革:明确林地所有权,落实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在全国率先颁发林地经营权证书,赋予经营权人在林权抵押、享受财政补助、林木采伐等方面权益。
• 林业多元经营:发展大户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等模式,培育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形成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
• 金融创新:创新推出林权按揭贷和“福林贷”等普惠林业金融产品,拓宽林业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碳汇交易实践:
• 林业碳汇产品交易:三明市按照国际通行的“额外性”要求,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产品交易。通过人工经营提高森林固碳能力,将经过核证签发的森林碳汇量转化为林业碳汇产品,并在碳排放权市场或自愿市场进行交易。
• 国际核证碳减排(VCS)项目交易:如2016年,三明市永安市完成注册VCS森林碳汇项目面积11.1万亩,实施期限为20年。2021年3月,VCS项目第一监测期21万吨碳减排量和第二至四监测期的预计减排量78.5万吨被成功交易。
• 福建林业碳汇(FFCER)交易:利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契机,福建省将林业碳汇产品作为碳排放权市场的交易标的之一。如2018年,将乐县金森公司和尤溪县鸿圣公司共完成31.7万吨FFCER碳减排量交易,成交金额423万元。
• 林业“碳票”制度:2021年3月,三明市探索构建林业“碳票”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量签发林业碳票,并享有交易、质押、兑现等功能。
成效:
• 林业碳汇经济价值显现:林业碳汇实现交易金额大幅增长,如案例中提及的交易金额2534万元(另一数据为1912万元,但呈增长趋势)。
• 增强生态保护积极性:改革增强了村集体、村民、林业经营主体等开展育林造林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 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价值实现水平,实现国有、集体、个人三方共赢。
重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背景:
重庆市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但林木生长周期长、见效慢,导致林农收益少。为了改变这一状况,重庆市实施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改革措施:
• 出台管理办法:重庆市出台了《农村居民自愿有偿退出林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办法》,鼓励林农自愿退回林地经营权。
• 林地集中规模经营:将闲散的林地集中起来,采取市场化方式开展规模经营,拓宽了林权价值增值途径。
• 探索森林可持续经营:探索“国有林+集体林”的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通过采伐更新、抚育复壮、择伐补造等措施,加快低产低效林和过熟林改造更新,大力提升森林质量。
成效:
• 盘活林地资源:改革盘活了周边林地资源,提高了林地利用效率和林农收入。
• 提升森林质量:促进了森林质量的提升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 提供增收渠道:为林农提供了更多的增收渠道和希望,如通过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林下产业等方式增加收入。
这些案例展示了生态权益交易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成效。通过这些改革和交易机制的创新,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生态权益交易的深度融合,不仅为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开辟了新路径,也为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农民的持续增收注入了强大活力。我们应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生态权益交易市场机制,强化法律政策支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公众教育和参与,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高效、可持续的林业发展体系。在这一进程中,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及社会各界需携手并进,形成合力,共同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林业发展模式,将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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