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5年开年,生态环境部协同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发布了CCER新方法学正式稿《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CCER—10—001—V01)》,同时联合交通运输部发布《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CCER—07—001—V01)》,第二批方法学正式落地。
煤矿低浓度瓦斯项目一直以来备受瞩目,自去年7月份发布征求意见稿后,行业进入了对项目的持续热议中,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请参考中创碳投之前的解读文章。如今尘埃落地,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有着一些明显的变化。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CCER—10—001—V01)
一、强调利用,明确项目范围
本次正式稿强调低浓度瓦斯的利用,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对瓦斯仅进行销毁处理而不进行利用的许可,并明确利用方式为“发电、供热或热电联产”,鼓励了通过项目改善煤矿用能结构,并通过增加“项目替代的既有或拟建供热设施供热产生的排放”的基准线计算,将供热或热电联产的减排效益量化,增加的减排量或能为额外的用热投资补贴收益。
项目开发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煤矿瓦斯CCER的开发利用适用于井工煤矿(不包括废弃或关闭的井工煤矿)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减排技术的项目:
(1)利用收集的风排瓦斯,通过无焰氧化分解销毁,或分解销毁后产生的热能用于发电;
(2)从瓦斯抽采泵站输出的甲烷体积浓度不超过8%的煤矿瓦斯与收集的风排瓦斯和/或空气进行掺混,通过无焰氧化分解销毁,或分解销毁后产生的热能用于发电。
2.有两种情形的项目不进行煤矿瓦斯的CCER的开发利用:
(1)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要求禁止排放的煤层气和煤矿瓦斯,即甲烷体积分数≥30%的高浓度瓦斯以及浓度≥8%的低浓度瓦斯(8%≤甲烷体积分数<30%)且抽采纯量≥10立方米每分钟。
(2)任意一小时监测的煤矿瓦斯安全输送系统入口处煤矿瓦斯常温常压平均流量大于地面瓦斯抽采泵出口端抽采瓦斯常温常压平均流量之和,即输送管路一直存在瓦斯泄漏的项目。
3.可进行CCER开发,但存在减排量扣除的情况:(1)某小时监测的煤矿瓦斯安全输送系统入口处煤矿瓦斯常温常压平均流量大于地面瓦斯抽采泵出口端抽采瓦斯常温常压平均流量之和,即输送管路存在偶发泄漏的情况,按整小时扣除。(2)甲烷体积浓度超过8%时,按整小时扣除。
二、强化监测,加大惩罚力度
本次正式稿明显加强了对项目数据质量要求,并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来彰显其严肃性。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销毁的瓦斯比抽采出的还多”这种明显不合理情景(方法学原文:“煤矿瓦斯安全输送系统入口处的瓦斯流量大于所连接抽采泵出口的瓦斯流量”),仅将其称为“不符合项目适用条件的情形”;而在正式稿中则要求在查明属实后对项目进行撤销处理,意味着CCER对于问题项目的零容忍,需要项目方认真对待和落实方法学要求。
此外,低浓度瓦斯利用项目监测应实现数据联网,项目的主要监测数据需要实时上传,上传时间间隔从征求意见稿的5秒一次缩短为正式稿的1秒一次。方法学正式稿中提出“项目监测数据储存系统数据联网试运行周期应不少于1个月”,也就是说,项目计入期最早从数据联网试运行一个月后开始。此外,发生长期失联的项目将成为重点关注项目,这使得新方法学采用了更为严格的数字测量、报告和验证(dMRV)体系来确保数据和项目质量。
三、保守取值,细化计算方法
甲烷摧毁量是此类项目减排量最主要的来源。方法学调整了对于这部分甲烷摧毁量的计算,采用最为保守的方式:进入无焰氧化装置的甲烷量取值为实测甲烷量和推算甲烷量中较小值;其中,推测甲烷量是按照供热、发电或热电联产过程所需热能,反向计算消耗了多少甲烷,并且给出了这部分甲烷量的计算公式。
下表展示了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的关键变化。
正式稿的落地为CCER注入了新的强心针,扩大的项目类型范围和预期增加的减排量供给,都对我国碳市场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也预示着未来碳市场需要对数据质量进一步加强管理。方法学使项目落地进入了起跑线,预计未来会有大量煤矿认真考虑及有节奏地开展低浓度瓦斯利用,但是CCER的签发工作的稳步推进也要求联网系统的完善和落地。
关注我们,林环双碳将持续为您分享更多林农碳资讯。
扫描上方二维码,加入双碳创新发展交流群,了解国内外最新市场资讯、专家报告、项目案例!更多精彩内容,尽在林环双碳!诚挚邀请您参与留言互动,共“碳”绿色未来!
技术支持:北京中地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705042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