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引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已成为激活绿色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路径。福建“生态银行”与浙江“两山银行”均是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地方实践,二者虽路径有别,却均指向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生共赢。本文通过比较两地试点差异与共性,剖析其创新逻辑与实践成效,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可借鉴的“福建方案”与“浙江经验”。
01.核心理念与目标定位
福建“生态银行”
1.核心理念
以自然资源资产化为核心,聚焦“资源整合—资产转化—资本运作”全链条,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推动分散生态资源向可交易、可增值的资产转变,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闭环机制。
2.目标定位
问题导向:针对生态资源碎片化、产权不明晰、市场化程度低等痛点,探索生态资源资产化路径。
区域示范:以南平市为试点,打造全国首个“生态银行”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经验。
3.典型案例
顺昌“森林生态银行”:
模式:通过“集中收储—整合提升—规模开发”机制,整合零散林地资源,由专业团队统一经营。
成效:
• 林地流转率提升30%,林农年均增收超2000元;
• 引入社会资本开发林下经济(如竹荪种植)、森林康养等产业,单位面积产值提高3倍;
• 创新“一地一码”确权登记,实现资源数字化管理。
浙江“两山银行”
1.核心理念
以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平台为载体,构建“资源收储—资产整合—资本运作—产业开发”四位一体模式,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生态资源的高效配置与价值转化,打造“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
2.目标定位
突破瓶颈:破解生态资源分散、开发门槛高、金融支持不足等难题,推动生态资源向优质资产转化。
区域引领:以湖州安吉、丽水遂昌、杭州淳安等为试点,形成“一县一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3.典型案例
淳安“两山银行”:
模式:整合县域内闲置农房、集体物业、荒山荒地等资源,通过确权登记、产权交易、品牌运营等手段,推动资源资产化。
成效:
• 盘活闲置农房1200余幢,引入社会资本开发高端民宿、旅居养生项目,带动村集体年均增收超50万元;
• 创新“生态贷”“GEP贷”等金融产品,累计授信超10亿元;
• 打造“千岛湖·大下姜”区域公用品牌,生态农产品溢价率超30%。
02.运行机制与操作模式
福建“生态银行”
1.资源整合机制
“三权分置”改革:推动林地、水权、矿权等资源确权登记,明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
“1+N”平台体系:以市级“生态银行”为龙头,建立县级分中心、乡镇服务站,形成三级联动网络。
2.产权交易机制
“资源存入—资产提取”模式:林农、村集体将生态资源存入“银行”,由专业团队评估作价、整合开发,收益按比例分成。
“生态票证”制度:发放生态资源权益凭证,支持流转、抵押、入股等交易。
3.产业开发机制
“生态+”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碳汇交易等产业,引入专业运营商(如福建金森集团)进行规模化开发。
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企业+村集体+农户”合作模式,通过租金、薪金、股金“三金”带动农民增收。
浙江“两山银行”
1.资源收储机制
“一库一图一平台”建设:建立生态资源数据库、地理信息图谱和数字化交易平台,实现资源底数清、权属明、可交易。
“存入—托管—交易”流程:资源所有者将生态资源存入“银行”,由平台进行托管运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
2.平台运作机制
“1+N”服务网络:以市级平台统筹资源调配,县级“两山银行”负责具体运营,乡镇服务点提供一线服务。
“生态信用”体系:将生态资源开发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对守信主体给予金融、政策支持。
3.产业开发机制
全产业链开发:围绕生态旅游、绿色农业、健康养生等产业,构建“资源—资产—资本—产业”转化链条。
品牌赋能机制:打造“安吉白茶”“丽水山耕”等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生态产品附加值。
03.创新亮点与实践成效
福建“生态银行”
1.制度创新
全国首创:率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试点,制定《生态银行建设指南》地方标准。
碳汇交易突破:建立全国首个竹林碳汇交易平台,完成全国首笔竹林碳汇远期交易。
2.金融创新
“生态贷”产品:以生态资源权益为抵押,推出“福林贷”“益林贷”等金融产品,累计发放贷款超50亿元。
“GEP贷”试点: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纳入信贷评估体系,探索生态价值量化融资。
3.实践成效
生态效益:南平市森林覆盖率提升至78.85%,水土流失率下降至6.3%。
经济效益:2022年生态产业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带动10万农户增收。
社会效益:形成“生态银行+”乡村振兴模式,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案例。
浙江“两山银行”
1.模式创新
“数字化+生态资源”:运用区块链、物联网技术,实现生态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
“飞地经济”合作:通过跨区域资源整合,推动生态资源富集区与经济发达区共建“生态飞地”。
2.金融创新
“生态资产证券化”:探索生态资源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拓宽融资渠道。
“GEP保险”试点:将GEP纳入保险范畴,降低生态资源开发风险。
3.实践成效
生态效益:湖州市GEP总量突破5000亿元,单位面积GEP居全国前列。
经济效益:2022年生态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6.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8年居浙江省第一。
社会效益:形成“两山银行+共同富裕”模式,入选全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04.对比分析与经验启示
1.共性特征
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均以政府主导搭建平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资源开发。
资源整合与资产转化并重:通过确权登记、产权流转,推动生态资源向可交易资产转变。
产业融合与利益共享:发展“生态+”产业,构建企业、村集体、农户多方共赢机制。
2.差异比较
3.经验启示
因地制宜:根据资源禀赋选择主导产业(如福建聚焦林业,浙江侧重全域资源)。
制度先行:完善自然资源确权、价值核算、产权交易等制度,夯实市场化基础。
金融赋能: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拓宽生态资源资本化融资渠道。
数字赋能: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生态资源管理效率与透明度。
品牌引领: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生态产品市场竞争力。
福建“生态银行”与浙江“两山银行”均是我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创新实践,前者以自然资源资产化为突破口,后者以全域生态资源整合为特色,共同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未来,需进一步深化跨区域合作、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科技支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广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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