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林业碳汇作为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林业碳汇开发不仅有助于增加森林碳汇量,减少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还能为林业经营者带来经济收益,促进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林业碳汇开发过程中,如何合理分配利益,确保各方都能从中受益,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永定区推行的“4628”碳汇收益分配机制,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4628”碳汇收益分配机制概述
机制内容
永定区“4628”碳汇收益分配机制是指碳汇开发收益的40%归林业国企,60%归村(居)委会与林业经营者,其中村(居)委会占20%、林业经营者占80%。这一分配比例将林业碳汇开发收益向林业经营者倾斜,旨在确保实现林业经营者、乡、村和林业国企多方增收。
实施背景
永定区作为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丰富,但林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幼林培育前期投入大,林木生长周期长,资金回流压力陡增,且木材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收益不确定性大,经营风险高。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外流现象普遍,林地面临管护主体缺失的窘境。分山到户的经营模式虽明晰了产权,却导致分散化的林农群体面临技术短板、资金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森林抚育质量下降,林木生长效益难以充分释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永定区积极探索碳汇发展新模式,推出了“4628”碳汇收益分配机制。
创新点
收益倾斜:将60%的收益分配给村(居)委会与林业经营者,且林业经营者占比高达80%,充分体现了对林业经营者的激励,有助于提高他们参与林业碳汇开发的积极性。
多方共赢:该机制考虑了林业国企、村(居)委会和林业经营者三方的利益,通过合理的收益分配,实现了多方增收,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协同发展。
风险共担:林业国企获取了40%的收益,也意味着承担了一定的风险,这有助于推动林业国企更加积极地参与林业碳汇开发,提高项目的运营管理水平。
“4628”机制的实施成效
促进林业经营者增收
通过“4628”机制的收益分配,林业经营者能够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以永定区发行的首张“福林票”为例,永定客家土楼辣木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江寿富等个人在发行现场签约认购共计61万元,占首次发行的福林票总值87万元的70.1%。林业经营者通过认购“福林票”,每年可以获得预期分红,经营期末还可以按利润实行再次分配,有效增加了他们的收入。
推动乡村经济发展
村(居)委会获得20%的收益,可以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建设和民生改善。例如,对全体村民和困难群体进行二次分配或投入村民生工程,实现了资源从农民手中来、效益回到农民手中去,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增强林业国企活力
因为林业国企虽然获取了40%的收益,这就意味着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会。通过参与林业碳汇开发,林业国企可以整合全区263.1万亩林地的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实现化零为整。同时,林业国企以技术入股,与村(居)委会和林业经营者共同合作,有助于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4628”机制的推行,激发了社会资本直接投资林业的新途径。福建省客家土楼辣木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曾初楷表示,林票实用性广,具有继承、挂失、转让等特征,投资有回报。龙岩市永定区荣森林业有限公司法人江寿富也认为,林场有一个专业的技术队伍,购买林票是一次划算的经济投资。“福林票”的发行,是永定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点“绿”成“金”,探索多式联营,实现资源开发金融化、证券化的一次尝试,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其他地区林业碳汇开发
利益分配模式对比
浙江安吉“两入股三收益”模式
安吉县创新推出全国首个竹林碳汇共富项目,建立“两入股三收益”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村合作社将流转金入股到县强村富民集团,集中投资到共富产业园、共富乡宿等具有稳定性收益的经营性项目。村民可以获得竹林保底收益和竹林培育营增值的60%分红,以及参与项目建设的工资收益,实现拿租金、分股金、挣薪金;村集体可以获得效益增值的40%分红,并对全体村民和困难群体进行二次分配或投入村民生工程。该模式的优点是充分调动了村民和村集体的积极性,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多方共赢;缺点是项目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
龙岩连城“林票贷”模式
连城以林票作为质押担保,为林业经营者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林票的主要特点是一可继承、挂失、转让、兑现,方便流通;二是收益有保障,每年按林票票面金额的4%预分红,到经营期末还可以按利润实行再次分配;三是方便贷款,林票持有人可在信用社网点办理林票贷业务。该模式的优点是解决了林业经营者的资金难题,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缺点是林票的市场价值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德宏州盈江县
“政府主导、统一管控”模式
盈江县采取政府主导开发、统一管控,林农自主交易碳汇的方式。由政府和国内先进公司联合开展碳汇开发试点,制定符合盈江县实际的林业碳汇开发、设计、交易、管理等制度体系。通过权威认证备案机构认证评估,搭建盈江县林业碳汇认定流转平台和盈江县“双碳”生态可视化平台,把盈江碳汇生态价值通过区块链技术确权量化出来,生成碳票,形成碳资产。该模式的优点是政府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规范管理;缺点是可能会限制林农的自主经营权,影响他们的积极性。
相关建议
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碳汇开发,为林业碳汇项目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同时,加强对林业碳汇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模型
在制定林业碳汇开发利益分配机制时,应充分考虑各方的投入、风险和贡献,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模型。可以根据林业碳汇项目的投资规模、运营成本、碳汇量等因素,确定各方的收益分配比例,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
林业碳汇开发面临着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等多种风险,应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同时,加强对林业碳汇项目的审计和监督,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安全和收益分配的合规性。
推动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加强林业碳汇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林业碳汇的开发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人才培养,培养一批既懂林业又懂金融、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林业碳汇开发提供人才支持。
结语
永定区“4628”碳汇收益分配机制为林业碳汇开发利益分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该机制通过合理的收益分配,实现了林业经营者、乡、村和林业国企的多方增收,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其他地区的利益分配模式相比,“4628”机制具有收益倾斜、多方共赢、风险共担等创新点。然而,林业碳汇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仍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需要加强政策支持、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模型、加强风险管理和监督、推动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林业碳汇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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